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我們還住在灣愛街37號,不曾搬走!(這是我們孫家的房子,40年的舊屋,不是租來的!)

🔴原文網址:
🚩陳約伸與孫淑玲(Jill and Linda)


自從2004年我帶著約伸搬回老家"灣愛街37號",就一直住到現在,從不曾搬走!
歹徒惡鄰(灣愛街35,39號)時常造謠我們這户没人住,造謠我們已經跑路…造謠和我們亂扯關係之後,還詐騙附近住户,指使他們可以來住我們的房子…實際上我們家從未將房子(或房間)出租給任何人!變態歹徒惡鄰,我們根本不認識他們,竟然能夠無中生有到這種地步,真的超乎想像,可怕至極!





從26年前的户資料可以看得出來,這麼多年來我們搬了許多次家,最後還從台北搬回高雄。剛搬回高雄時我們住在明誠路上一棟名為"真愛"的大樓,四年後才搬回我的老家"灣愛街37號"。不論我們搬到哪裡,這個可怕做惡集團都派不同的歹徒住到我們隔壁當我們鄰居,甚至整棟大樓,樓上樓下都有他們的共犯同夥,持續他們一貫的犯罪惡行:隔牆竊聽,跟蹤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闖空門偷竊並偷裝針孔,到處造謠破壞我們的名譽、人際、工作,所有一切不論有形或無形……
普通歹徒或做惡集團,只要受害者離開,或許就不再加害對方……但事實證明:這批長年謀害我們的歹徒並不會因為我們搬家就不再對我們做壞事,他們最終意圖是要謀害我們至死,而我們至今仍不知為了什麼原因!因此,搬家對我們而言,是毫無益處的做為!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不再搬家的原因。
更何況我們孫家在這條灣愛街(以前是"鼎中路54巷")已經住了40年,為什麼要搬家?!該搬走的是這批不知哪來的歹徒惡鄰,尤其是"灣愛街35號"這户,不僅該搬家,還應該被繩之以法,判以重刑!這二十幾年來我們已經因為這批歹徒的迫害搬了多少次家?把我們逼迫到退無可退,閃無可閃,一定要把我們逼害至死!可是我們完全不認識他們,既無往來也無瓜葛,更遑論糾紛!由此更加顯現這批惡徒是多麼邪惡,喪心病狂,欺人太甚!!

相關記述:↙









2019年12月14日 星期六

自從2019.12.9 我們開始在家裡(高雄市灣愛街37號)自拍

💡原文網址:↙
🔴陳約伸與孫淑玲(Jill and Linda)


今日(2019.12.09)出門前,我(孫淑玲)與陳約伸在自家【高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屋内拍攝。
隔壁的歹徒惡隣集體造謠我們"兩個女同性戀"已經搬走;我們為什麼要搬走?!我們孫家在此已經四十幾年,從未搬走!




今日(2019,12,14)出門前我(孫淑玲)和我的女同性戀配偶(陳約伸)在自家屋內(高雄市灣愛街37號)自拍。
🔴這是我們第二次自拍。

🔴我們家(高市灣愛街37號)從未曾出租給任何人,我們也從來不曾和任何人簽署過任何有關這屋子的租賃契約,若有人見過此類文書,那就是偽造的,請提供給我們,我們必定提告造謡造假的歹徒!
有房間出租的是∼灣愛街39號,不是我們37號!
自從我母親孫蘇珠霞於2010.5.4日過世後就只住著我孫淑玲與陳約伸兩個女同性戀,別無他人!
🔴歹徒惡鄰(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及其共犯長年闖空門,以我們家為背景拍攝照片或影片,以此造謠造假和我們亂扯關係!若有人見過此類影像,請提供給我們,我們必定提告造謠造假的歹徒!








2019年12月4日 星期三

我們在網路上使用的大頭貼照片(除了這些,没有別的)

🔴原文網址:
🚩陳約伸與孫淑玲(Jill and Linda)


陳約伸,英文名:Jill Chen,Yueshen Chen(女,出生於1963,12,03。
出生地:屏東市
籍貫:高雄市

我們在網路上使用的大頭貼照片(除了這些,没有別的),而且我們必定使用真實的中文姓名。
我們從未在網路上冒用他人頭像,或更改性别資料,假冒男生!亦從未在現實生活中假扮男生!我們是女同性戀,心理及生理性别都是女生!!




🚫我們從來不曾以"影片"或"照片"記錄我們日常的生活情形…也不曾以 "直播" 的方式將自己的生活情形公開在網路上!更從未將我們的"聲音"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公開傳播,供人收聽!🚫
幾年前我們倆為彼此拍攝的照片都已貼在網路上,除了這些早已公佈的照片,再没有別的!這二十幾年來我們倆不曾合照, 也不曾與其他人合照,有了手機之後也不曾使用手機自拍,更不曾讓其他人為我們拍照!我們也不可能拍攝穿著清涼、暴露或猥褻的照片,若有人見過此類照片,或我們的影像照片中存在其他人,那就是偽造的,請提供給我們,我們必定提告造謠造假的歹徒!

2018.8.3
當我們外出,歹徒惡鄰(高市灣愛街35,39號)便尾隨跟蹤,不論我們到哪裡都有這個做惡集團的同夥監視我們,還伺機偷拍…例如剛才在"家樂福"賣場就有個理平頭穿拖鞋的中年男子以手機偷拍我們,我們清楚聽到鏡頭"卡擦"的聲音!!這個長年竊聽我們的變態做惡集團(尤其是#灣愛街35號#)唆使其同夥偷拍必定是為了造謠造假(偽造影像)和我們亂扯關係😠😠
如今的app軟體各種修圖功能應有盡有,是個"有圖沒真相"的時代,歹徒惡鄰(尤其是#灣愛街35號#)不知利用此類科技產品對我們做過多少壞事,散佈過多少謠言,破壞誣衊我們的名譽,可惡變態至極!
我們已經被害到没有任何人際關係,不與任何人往來,不論到任何地方都只有我們兩人;而且我們不會單獨行動,24小時都在一起…




孫淑玲(女,出生於1963,09,25)
出生地:高雄市
籍貫:屏東縣








在陽明山上,請陌生遊客幫我們拍照。
當時我們的體重~~
孫淑玲:35公斤;陳約伸:40公斤



陽明山及外雙溪畔,我們為彼此拍攝的照片




民國80年代的圖書館證件,尚未電腦代的年代,借閱每一本書都要人工登記。

這台電視是我們民國75年,在台北市八德路上靠近松山税捐處的電器行買的,已有三十幾年的歷史。這也是截至目前為止,我們所擁有的惟一一台電視。自從2012.6.30電視數位化之後,我們就再也沒有電視可以看了。




高雄市政府户政事務所發給我們的"同性伴侶證"。同性婚姻在台灣尚未合法化,這兩張證件只是證明我們已經到户政機關去辦理註記,我們的户籍資料上已經記載註明我們的同性伴侶關係。

證件背面

户政機關發給我們的公文封

發給淑玲的公文,記載我們辦理註記的日期。

發給我(陳約伸)的公文
我們等二年內"同性婚姻平權"落實後,就到户政機關辦理"同性結婚登記",讓我倆長達33年的實質關係,在配偶欄内呈現、標註。
這個長年竊聽跟蹤造謠我們的做惡集團(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一直在掩蓋我們是女同性戀的事實,不停編造謊言,散播謠言,甚至偽造文書影像(包括闖空門)和我們亂扯關係,而且是骯髒污穢的關係…而事實上我們根本不認識他們,既無往來也無瓜葛,這批歹徒卻以如此邪惡變態的犯罪手段誣指我們是異性戀或雙性戀,可惡變態至極!!😠😠

我們不是異性戀,不是雙性戀,而是純粹的女同性戀!


我們兩個女同性戀(陳約伸,孫
淑玲)相愛相依逾30年,從來沒有與任何男人有瓜葛,是永遠的女同性戀,永遠不會和異性結婚生子(或不結婚亂生子),就算地球毁滅,宇宙的時間到了盡頭~~~也不會!!!!!!
如果不曾和男人有過性行為,稱為"處女",我們就是"老處女"!!
我們的性向天生自然,永遠不可能被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