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8日 星期五

為什麼我們要在網路上公佈個資?

🔴原文網址:\
陳約伸與孫淑玲(Jill and Linda)
Q:為什麼我們要將身份證件,户籍資料,甚至畢業證書公佈到網路上?
A:因為歹徒惡鄰(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到處散播非常可惡可怕的謠言誣衊我們的名譽,例如:我們冒用別人的身份…我們不是陳約伸,不是孫淑玲…我們是外勞、外籍配偶…陳約伸是男的,不是女的……
全世界最變態的歹徒,亦即"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5號"的男屋主,這個時常惡意出現在我們眼前的變態男(一個時常戴著鴨舌帽,頭髮花白,年紀約六十幾歲的歹徒)是個精神有病,心理變態,滿手罪孽,滿心邪惡,猥瑣低賤的惡徒!長久以來,這歹徒很惡意且刻意在假冒我(陳約伸),不僅外在打扮模仿我,多年前還曾在我們大門前講電話,自稱他是"陳約伸"!……多麼恐怖的精神病變態歹徒!這麼多年來假冒我的身份,不知做了多少破壞我們名譽的壞事,甚且四處造謠誣指我(陳約伸)假冒一個男的"陳約伸"…既破壞我們的名譽(讓我們不管走到哪裡都引人側目懷疑),還造謠造假和我們亂扯關係,將我們誣衊成異性戀…可惡變態無恥至極!
因此我們只好公佈身份證明,搭配户籍資料及畢業證書,證明我陳約伸是女性,姓名為父母所取,這輩子從未更改過姓名。我們倆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祖先來自中國大陸,母語是:國語及台語。我們兩人從出生至今54年,不曾出過國門,每一天都在台灣這個島上渡過。我們從不曾申請過護照,也不可能有過出入境記錄!
淑玲籍貫屏東,我陳約伸籍貫高雄,我們既非外勞,更非外籍配偶!!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理由:我們所遭遇的不是普遍的做惡集團,有許多不肖公務人員(包括警察)都是他們的共犯同夥,我們的個資對他們而言早已不是秘密,可怕的是他們還偽造文書和我們亂扯關係,甚至變造偽造我們的身份,或冒用我們的身份…(事實上我們根本不認識任何歹徒,至今仍不知他們是誰)…因此,如果只有歹徒知道我們的個資,一般正常人卻因無知而被這個做惡集團欺騙矇蔽,誤信他們的謊言,甚至被拖下水成為其共犯,對於我們而言是比公佈個資更危險的事情!!

陳約伸的國中及鳳商高職畢業證書

 孫淑玲的國小畢業證書

孫淑玲的國中畢業證書

孫淑玲的雄商夜校"結業證書",以及"資格證明書"







🔴自從我們兩個女同性戀「孫淑玲,陳約伸」在2001年從台北搬回高雄的老家(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這個不知哪來的,長年迫害我們的做惡集團就不停以"張冠李戴"的手段散播謡言,混淆錯亂我們的身份,將各種不同的身份造謠到我們頭上,再誣指我們與他們有異性戀的骯髒瓜葛,以此可怕的犯罪手段污穢我們的名譽!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我們網路上和現實中的控訴內容,這批歹徒還有多套劇本反誣我們!但萬變不離其宗,就是造謡和我們亂扯關係,將他們自己造謡成良善之徒,再將我們兩個人單勢孤的受害者造謠成多麼可惡可怕的精神病!還有失憶症……

事實上有精神病的是他們,尤其是"灣愛街35號",我們兩個女同性戀(孫淑玲,陳約伸)根本不認識他們,既無瓜葛也無往來!因為我們一眼就看出什麼人是加害我們的歹徒,既不可能被騙,也不可能讓他們有機會來和我們扯上關係!

Q:為什麼我們要公佈26年前,我們在台北的户籍資料?
A:為了證明我們倆是在一起32年的女同性戀!!這是我們倆所擁有最早的共同户籍資料證明。
户籍資料上以紅線圈劃的就是26年前我們在台北的居住地址,那是我們自己買的屋子,位於吳興街320巷,我們在這裹居住了2年,搬進去不久即感到不對勁,開始懷疑有不明人士在盯梢我們…(詳情見“我們的四季(春)“)……但這並不表示這個做惡集團是從此時此地開始對我們做壞事,或許時間還要往前推,只是我們當時没警覺。但可以肯定的是,打從此時此地開始,這批歹徒做惡的軌跡延續至今,做惡手段一脈相傳,幾乎没有改變:竊聽跟蹤、闖空門偷竊搞破壞(通常是電器用品)、偷裝針孔攝影機、偽造文書影像、隔牆竊聽(包括電話竊聽)竊錄我和淑玲的談話,變造我們的談話內容,再去散播造謠毁謗我們,破壞我們的名譽、人際、工作…所有一切,不論有形或無形!
…最可怕的是暗地裹造謠和我們亂扯關係(事實上我們的生活與人際單純至極,根本不認識他們,也不知道是誰在加害我們)…於是我們被害到莫名其妙,直到今天(2017/7/3)我們倆依然是既無辜又無知的純粹受害者!!




Q:為什麼我們要公佈“同性伴侶證“,且表明我們是純粹女同性戀的事實?
A:因為歹徒惡鄰(灣愛街35,39號)這個做惡集團不停在現實中及網路上散播謠言,誣指我們不是同性戀,而是異性戀在網路上假冒同性戀(詳情見"我們在FB的遭遇")…為了證明我們確實是女同性戀,只好公佈同性伴侶證且表明我們是純粹女同性戀,並非雙性戀,更非異性戀!更重要的是:如果不曾和男人有過性行為,稱為"處女",那我們倆就是"老處女"!這是鐵一般的事實!
2001年我們自台北搬回高雄之後,才驚覺這批喑中謀害我們的歹徒不僅造謠造假和我們亂扯關係,還把不知哪來的小孩造謠到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的女同性戀頭上,如此邪惡的犯罪手段多麼變態無恥,匪夷所思,令人做嘔!
因此,無論我們多麼害怕恐懼也要極力表明事實,揭發歹徒的犯罪惡行,控訴到底,即使會喪失性命!(這批歹徒本來就是要謀害我們至死)
而當我們表明事實之後,這批歹徒便造謠我們仇視異性戀、仇視小孩,或者幼年時受過傷害,因此仇視男人,才會變成純粹的女同性戀…
可事情的真相是:我們倆成長過程中從未曾受過"性"傷害,我們的心裡不存在任何陰影,我們沒有仇視男人或小孩,更没有仇視異性戀(我們只仇視這批無端無理加害我們的歹徒,我們不認識他們,也不曾有瓜葛,他們卻以如此變態恐怖的犯罪手法,這麼長久的時間加害我們甚甚,把我們害到一無所有,徹底毁壞我們的人生,如今我們只剩最後一口氣尚未被奪走,這批歹徒依然既不後悔也不縮手,完全喪心病狂,泯滅天良!)……我們天生就是女同性戀,對我們倆而言,這是一種再自然不過的傾向,不是後天造成,因此也絕不可能被改變,即使天地毁滅,宇宙的時間到了盡頭,我們也不會變成異性戀或雙性戀!!






Q:為什麼我們要在門牆上張貼公告?
A:除了公告週知,希望附近的住户不再被這個做惡集團(灣愛街35,39號及其共犯同夥)矇蔽欺騙,能夠知道事情的真相;更重要的是希望被我們以刑事罪提告兩次的歹徒惡鄰(共九人)能夠有點羞恥心,趕快去反告我們…如果我們以不實的指控誣告了他們,他們就應該反告我們,甚至只要拍下我們大門公告的照片,就可輕易提告…不料3,4年過去,歹徒惡鄰因為造了太多謠言,偽造了太多文書影像和我們亂扯關係,做賊心虚,至今不敢反告我們…仗著不肖惡勢力撐腰,警察不會(或不敢)將他們繩之以法,依然不停竊聽跟蹤我們,造謠破壞我們的名譽,伺機綁架謀殺我們,意圖致我們於死,可惡變態至極!!!!























2019年11月2日 星期六

我們孫家40年的舊屋(高雄市灣愛街37號)從來不曾出租給任何人

原文網址↙
🔴陳約伸與孫淑玲(Jill and Linda)
我們家(高市灣愛街37號)從未曾出租給任何人,我們也從來不曾和任何人簽署過任何有關這屋子的租賃契約,若有人見過此類文書,那就是偽造的,請提供給我們,我們必定提告造謡造假的歹徒!
有房間出租的是∼灣愛街39號,不是我們37號!
自從我母親孫蘇珠霞於2010.5.4日過世後就只住著我孫淑玲與陳約伸兩個女同性戀,別無他人!
我母親過世前六年,這屋子住著四個人:我母親、我最小的姐姐孫淑慶、我(孫淑玲)以及我的女同性戀伴侶∼∼陳約伸。
自從我母親(孫蘇珠霞)過世之後,歹徒惡鄰(高雄市灣愛街35號)就不停造謠他們家有什麼人躲藏在我們屋內,(甚至造謠我們家住著體重一百多公斤的巨人…) 事實上我們兩人的體重加起來還不到九十…
變態歹徒惡鄰(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5,39號及其同夥)編造許多虚假情節和我們亂扯關係,誣衊我們的名譽!!可惡邪惡變態至極!!……
我們家一直只住著我們兩個女同性戀,別無他人!我們也不認識任何歹徒惡鄰,更從未有往來或瓜葛!因為我們一開始就知道他們是在暗地裡加害我們的歹徒,不可能給他們任何機會和我們真正扯上關係,他們在暗中不停散播謠言,破壞我們的所有人際,長達二十幾年的迫害,從台北到高雄,這個做惡集團早已把我們害到一無所有,也無任何人際!我們不與任何人往來,屋子不可能有第三人,除非是闖空門的竊賊!
當我們出門之後,會打開我們大門,出現在我們屋內的~~就是闖空門的歹徒惡鄰(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及其共犯同夥;我們每天進出門或開關大門都膽顫心驚(因為鄰居都是變態歹徒),因此我們也不可能站在門外和任何人聊天!若有人見過類似的影像照片,絕對是偽造的!歹徒惡鄰(尤其是灣愛街35號及其同夥)不僅闖空門偷竊搞破壞,還造謠造假和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的女同性戀亂扯關係!可惡至極!!
我們家(高雄市灣愛街37號)不僅從未曾出租給任何人,更不曾讓任何人以看屋子為理由進入我們家!若有人造謠他們曾在2010年之後(亦即我母親蘇孫珠霞過世後)到過我們家看房子,那就是闖空門的歹徒惡鄰竊賊!
我們更從未將大門鑰匙交託給任何人!若有人聲稱擁有我們家的鑰匙,那絕對也是闖空門的竊賊,就是惡意搬來當我們鄰居的歹徒(高雄市灣愛街35號)及其共犯同夥~~一個既無恥又變態的做惡集團!
屋子的所有權已登記在我住在台北的大哥"孫銘源"的名下。
我們孫家已經在這裏住了40年,這條灣愛街本來是"鼎中路54巷",我們家是10號。不知何時(我和約伸住在台北時)改成灣愛街,我們家變成37號。






這是我的母親孫蘇珠霞於2010年過世後遺留下來的屋子,我們在40年前買下這棟透天厝(二樓三),居住至今。我母親過世後,產權便過到我住在台北的大哥(孫銘源)名下。歹徒惡鄰(灣愛街35號)7,8年前惡意搬到我們隔壁,無所不用其極對我們兩個女同性戀做壞事(竊聽跟蹤,到處散播謠言破壞我們的名譽及所有的人際),還想搶奪侵佔我們家的屋子,不停夥同灣愛街上的共犯住户及不肖公務人員(包括警察)造謠造假和我們亂扯關係,甚至造謠我們家是他們家所有,可惡至極!昨晚他們又在對其同夥造謠,慫恿其同夥對我們做壞事,其同夥甚至建議35號的歹徒闖空門將我們家的鑰匙換掉,好讓我們不能進屋…這是什麼恐怖歹徒?他們想偷搶什麼東西,就先造謠那是他們家的!就連我們兩個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既無往來也無爪葛(更遑論糾紛)的女同性戀,他們都敢不停造謠造假(偽造文書)亂扯關係😠😠這完全是强盗綁架犯的犯罪心態及手段…好可怕的變態歹徒!為了綁架陌生人、搶奪陌生人的產業無惡不做,無謠不造!這是我們家,不是他們家,我們不認識他們,他們憑什麼敢把惡事做得如此無法無天,如此囂張?!難道就憑他們是集體犯罪且有惡勢力包庇,還有精神病的變態歹徒嗎?!
這户犯罪做惡之家(灣愛街35號)不是普通歹徒,他們是綁架殺人魔,而且一定是強暴犯!他們究竟在暗地裡偷竊搶奪過多少人?謀害謀殺過多少人?!恐怕連他們自己都數算不清!
我們會形容#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5號#這一户的男女屋主是低賤歹徒,不是因為他們的職業,而是因為他們不知羞恥的犯罪手段。
他們表面"包水電工程"只是一種掩護,暗地裡是無惡不做的歹徙;假裝是善良百姓,實際上是做惡集團的同夥。因為賺的是犯罪不義之財,所以他們很有錢。
但是我們很鄙視不齒他們,因為他們的犯罪手段很低賤無恥!除了長年隔隔牆竊聽我們,跟蹤尾隨、到處造謠破壞我們…還時常闖空門,無所不偷竊(連半包鹽都偷),甚至經常破壞我們的電器………。
最令人做嘔的是:造謡造假 (偽造影像、文書) 和我們兩個女同性戀亂扯關係,到處破壞我們的名譽!!
事實是:我們根本不認識他們,既無瓜葛也無往來,至今仍不知他們是哪來的變態惡徒!如此無恥,毫無人類該有的羞恥心!

自從2004年我帶著約伸搬回老家"灣愛街37號",就一直住到現在,從不曾搬走!
歹徒惡鄰(灣愛街35,39號)時常造謠我們這户没人住,造謠我們已經跑路…造謠和我們亂扯關係之後,還詐騙附近住户,指使他們可以來住我們的房子…實際上我們家從未將房子(或房間)出租給任何人!變態歹徒惡鄰,我們根本不認識他們,竟然能夠無中生有到這種地步,真的超乎想像,可怕至極!


台灣位於中國的東南方

高雄市位於台灣的西南方


灣愛街在高雄市的位置




鼎中路與明誠路一交叉路口,紅色箭頭方向(機車店前面)就是"灣愛街",我們家(灣愛街37號)距離路口大約四、五十公尺。

這就是"灣愛街",往前走不遠就是我們家"37號"(右邊,門牆上貼有聲明公告)

從明誠一路望向我們家"灣愛街37號"

明誠一路往"天天新黃昏市場的方向"

明誠一路上,面對我們家的建築物

隔著明誠一路,正對我們家(灣愛街37號)的建築物
我們家大門上的公告(這是舊的)

左邊那户,鐵門上方及左右牆面貼有紅色春聯的就是"灣愛街35號",一個犯罪做惡家庭,為了隔牆竊聽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的女同性戀,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還為了隨時趁我們不在時闖空門偷盗搞破壞,並造謠造假和我們亂扯關係,惡意搬來當我們鄰居。最終目的就是綁架謀殺我們,並侵佔搶奪我母親(孫蘇珠霞)過世後留下來的這間三樓透天厝(灣愛街37號)!


照片左邊那户,就是變態無恥的犯罪做惡之家~~灣愛街35號的四樓透天厝。
上方照片中被夾擊在中間,樓層最低的就是我們家~灣愛街37號。
照片中最右方的屋子就是~灣愛街39號。他們將房子隔間出租給灣愛街35號的歹徒同夥,緊鄰兩邊的

歹徒惡鄰以竊聽器
日夜隔牆竊聽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的女同性戀。












刑事提告三聯單

🔴陳約伸與孫淑玲(Jill and Linda)

●原文網址↗

這是我們兩個在一起32年的女同性戀(陳約伸、孫淑玲)對歹徒惡鄰(灣愛街35,39號)共九人所提起的刑事告訴三聯單,罪名是:妨害名譽、妨害秘密、恐嚇、竊盜、毁損、偽造文書……
這5,6年來我們共提過兩次刑事告訴,這是三民區鼎山派出所在我們做完筆錄之後,開給我們的報案三聯單。
從台北到高雄,二十多年來,這個恐怖變態做惡集團沒有一天不對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根本不知他們是誰的女同性戀做壞事!他們的惡行包括:日夜隔牆竊聽我們的生活隱私、跟蹤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到處散播謠言破壞我們的名譽、以編造的謊言在暗地裹毁謗我們,最恐怖的是造謠造假(偽造文書及照片影像)和我們亂扯關係,破壞我們的人際、工作,以人海將我們圍困成孤島,讓我們四處碰壁,生活陷入困境!即使我們在台北搬家數次,最後還搬回高雄老家,這個做惡集團依然使用同樣犯罪手法加害我們:把原有住户趕走,再派歹徒住到我們隔壁或樓上樓下當我們隣居,集體竊聽監視圍困我們,我們外出,他們便闖空門偷竊,還破壞我們的電器,偷裝針孔偷窺……
我們至今仍不知這批歹徒為何要以如此變態邪惡的犯罪手段置我們於死?!我們根本不認識他們!!!!!!
這批歹徒之所以敢長年對我們兩個女同性戀做壞事,囂張狂妄到無法無天,是因為有不肖民代、不肖員警、不肖公務人員包庇(包括鄰里長),還有灣愛街上有太多住户為了犯罪不義之財已淪為他們的共犯同夥!
自從我們從台北搬回高雄,這十幾年來我們不止提過兩次刑事告訴,報警無數次…所有能投訴的信箱都寫過不止一次~~總統府(馬英九時代)、行政院長、警政署長、法務部、高雄市警察局長…奇怪的是無論哪個層級最後都會把這案子丢回我們的轄區警局~~鼎山派出所…結果都一樣:浪費時間!! 警察繼續包庇歹徒,歹徒依舊囂張…

歹徒惡鄰(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因為做賊心虚,至今仍不敢去反告我們!就連我們的兩次提告,都被胡亂結案。我們從不曾收到正式公文,這輩子從未上過法庭!










1. 我們是兩個人際單純,生活圈狹小的女同性戀,也是真正良善的普通百姓。我們不認識任何歹徒,既無瓜葛也無往來,至今仍不知他們是誰?從哪裡來?也不知道他們為何要長年迫害我們?!
只知道他們是個龐大的做惡集團,掛勾許多不肖公務人員(包括鄰里長,警察…)
2. 這20幾年來,從台北到高雄,無論我們搬到哪裡,這個做惡集團都派歹徒尾隨,住到我們隔壁或樓上樓下,惡意搬來當我們鄰居;甚至收買原有住户成為他們的同夥。
3. 這個做惡集團使用匪夷所思,變態至極的犯罪手段迫害我們…
(A) 在他們住家牆上裝設高科技竊聽器材,一年365天,曰日夜夜,分分秒秒竊聽監視我們在自家屋內的一舉一動。
(B) 當我們外出,不論到哪裡,他們就尾隨跟蹤,集體監視我們的行動。還長年闖空門,偷裝針孔攝影機,偷窺我們在屋內的一舉一動,且無所不偷竊,連半包鹽都偷。因為我們没有任何值錢的財物,歹徒惡鄰於是偷用並破壞我們的電器,還造謠他們是租房子在我們家的房客,或者我們家(灣愛街37號)是他們(灣愛街35號)所有,我們是租屋的房客。
(C) 天羅地網圍困我們,孤立我們,破壞我們所有的人際,到處散播謠言誹謗我們的名譽,編造虛假情節和我們亂扯關係,誣指我們與他們有各種瓜葛…甚至偽造文書影像在現實中及網路上散播誣衊我們。
(D) 交代施壓所有的商家及企業不要僱用我們,讓我們長年四處踫壁,以致生活陷入困境。
(E) 拿我們當幌子到處招摇撞騙,甚至以我們的代言人自居。
(F) 歹徒惡鄰(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5,39號)隨時伺機要綁架謀殺我們…因為我們不會到任何危險的地方,進出門的那一刹那就是最危險的時刻!他們甚至掛勾警察,企圖誣陷我們成罪,假藉公權力綁架我們!
(G) 每天既竊聽又惡意吵鬧我們!時常恐嚇驚嚇我們,意圖使我們心生恐懼,無法安居,一直搬家!…(多年前35號的歹徒還曾聚眾到我們緊閉的大門前嗆聲恐嚇:竊聽妳們又怎樣?…報警找死!)…我們若搬家,他們就重複所有的犯罪惡行,永無休止…
(H) 近年來我們開始在現實中及網路上控訴他們可怕的犯罪惡行,為了掩人耳目,這批歹徒便造謠我們有被害妄想症,失憶症,精神病…酗酒…
(I) 我們已提過兩次刑事告訴(共提告九人),門牆上也張貼了許多聲明公告,他們至今不敢去反告我們,卻持續所有的犯罪惡行,意圖將我們迫害至死!



歹徒惡鄰(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夥同其共犯(包括灣愛街上其他住户以及不肖公務人員)不停散播謠言誣衊我們兩個女同性戀是精神病,卻不敢拿著他們在暗地裡散播的所謂"證據",或帶著許多幫他們做偽證的同夥去反告我們……即使我們已提過兩次刑事告訴,多年來在現實中及網路上不斷揭發控訴他們變態邪惡的犯罪惡行…為什麼他們不敢反告?
因為誣指我們是精神病對這個做惡集團最有利!因為他們偽造太多文書影像照片和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的女同性戀亂扯關係,破壞我們的名譽,那些偽造的文書及任何歹徒惡鄰都不能也不敢上法庭!
何况他們是集體造謠,集體犯罪集體包庇,集體霸凌迫害我們兩個人單勢孤的女同性戀,只要他們背後的惡勢力繼續撐腰,警察不將他們繩之以法,這批歹徒(灣愛街35,39號)及其共犯同夥認為只要無恥地繼續他們所有的犯罪惡行∼∼竊聽偵測、跟蹤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造謡抹黑、破壞我們的名譽...努力將更多人拖下水,成為他們的共犯...總有一天他們必定能够達到犯罪目的!
而不停誣衊我們是精神病,既可讓不知情的人不相信我們的控訴,還可唆使與他們掛勾的不肖警察,假藉公權力羅織我們罪名綁架我們!
不論我們是被嚇走或不堪騷擾,不敢再住在我母親孫蘇珠霞留下來的屋子(灣愛街37號);或是被綁架謀殺至死…這個不知哪來的恐怖變態做惡集團(灣愛街35,39號)就可以順利且輕易搶奪侵佔我們的屋子!還可以把他們長年拿我們當幌子到處招摇撞騙,詐騙不知情者的錢財…種種犯罪責任推託到我們頭上…
這就是歹徒惡鄰的如意算盤!
這批歹徒以此種邪惡的犯罪手段不知謀害過多少人,搶奪過多少人的生命財產?!還造謠受害者是精神病,如此可惡,喪心病狂,超乎想像!😠😠



多年來警方一直試圖將歹徒惡鄰(高市灣愛街35,39號)這個變態做惡集團無端加害我們兩個女同性戀的刑事案件導向"私人糾紛"…直接或間接,有意或無意幫歹徒造謠和我們亂扯關係(110的警察甚至誣指我們住在"灣愛街35號",我們報警是因為自家糾紛…)
可惡至極!事實上,我們倆住在"灣愛街37號,我們不認識任何歹徒惡鄰!警察刻意(或惡意)淡化這個做惡集團的邪惡程度,只為了模糊焦點,誤導一般正常人,不讓太多人知道事情真相,因此而心生警戒!不論是在網路上或現實生活中,看到聽到我們對歹徒惡鄰的控訴的人,若被欺騙唬弄,誤以為我們是與歹徒有糾紛或瓜葛才會遭害,自然覺得事不干己!如此一來,就算有歹徒(像是灣愛街35,39號)這種做惡集團搬到隔壁當他們的鄰居,他們也不會察覺有異,還會欣然接受歹徒的偽善的好意,最後落到被害到莫名其妙的下場,或許還要怪天怪地,怪自己命運多舛,或居家風水不好…被偷搶到不知不覺,可能還把扮白臉的偽善歹徒當成慈悲無比的救命恩人……
讓被害者完全没有警戒心防,歹徒偷搶拐騙的惡事才能做得順心順利!
這批歹徒以隔牆竊聽(包括竊聽電話)的犯罪手法為基礎,日積月累熟悉被害者,如果又能成功詐騙受害者,就幾乎無惡不成就: 無論是暗地裡偷竊,或是表面偽善的搶奪,不論是有形或無形的犯罪利益,也不論是財產或生命……

歹徒惡鄰(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這個變態做惡集團,從台北到高雄,不同的歹徒使用相同的犯罪手法:
在他們自家屋內裝設竊聽偵測器材"隔牆"竊聽我們的生活隱私,偵測偷窺(闖空門偷装針孔攝影機) 我們在屋內的一舉一動,以此變態可怕的犯法犯罪惡行,長年干擾騷擾我們,四處散播謠言毀謗我們,讓我們無法安居樂業,逼得我們到處搬家,迫害我們陷入困境,在迫害我們的過程中,他們不停將其他人拖下水,越多人成為其共犯,他們就越得利…這批歹徒似乎將加害我們兩個女同性戀這件惡事,搞得像"老鼠會"一樣……
警察不知道嗎?警察當然比我們受害者還清楚千萬倍…這批歹徒究竟在暗地裹搞什麼鬼!!!!!!!……
重點是:我們不認識他們,既無瓜葛也無往來,至今仍不知他們是哪裡搬來的變態歹徒!!!……我們兩個相愛相依32年的女同性戀是純粹無辜無知的受害者!!
這個做惡集團不停造謠造假(偽造文書)和我們亂扯關係,既毀壞我們的名譽,又欺矇一般大眾,是這個案件當中最邪惡變態恐怖的犯罪手段!!

請問高雄市警察:我們已經提過兩次刑事告訴,你們什麼時候才要派電信警察來偵測這個做惡集團(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装設在他們自家牆上的竊聽器材?不要再推託說謊你們找不到證據!既不派電信警察來偵測,也不教歹徒惡鄰去反告我們,只是不停誤導模糊焦點,放任歹徒持續竊聽跟蹤,監控我們的一舉一動,並造謡造假和我們亂扯關係,究竟是什麼意思?!…你們要怠忽職守到什麼時候?直到我們兩個女同性戀被害到只剩一人,你們才要幫歹徒惡鄰出手假藉公權力綁架我們,是不是?......(附註:這句話確實出自某個警察之口,必是"灣愛街35號"的共犯同夥,幾年前到歹徒惡鄰門前交待他們稍安勿噪,等到我們剩下一個人時,他們(警察)再來收拾……


請問高雄市警察:我們已經提過兩次刑事告訴,控告歹徒惡鄰(灣愛街35,39號)共九人,你們若查無實證,我們就是犯了誣告罪,你們什麼才要教這九個歹徒來反告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的女同性戀???!!

我們對歹徒惡鄰(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5,39號)的控訴是現在進行式;我們若誹謗侮辱了他們,也是現在進行式;我們若誣告了他們,九個被我們提告兩次的歹徒隨時可以去反告我們!為什麼他們不?!
更何況,我們總共告了9個人!9個!不是一個或兩個!這九人竟如此同心同意,沒有一個要來反告我們…世上有這種事嗎??…
因為這批歹徒偽造太多影像及文書,和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的女同性戀亂扯關係,因此而做賊心虚,不敢反告我們!

歹徒惡鄰(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因為做賊心虚,至今仍不敢去反告我們!就連我們的兩次提告,都被胡亂結案。我們從不曾收到正式公文,這輩子從未上過法庭!

每天報警的是我們兩個女同性戀:陳約伸與孫淑玲!不是"高雄市灣愛街35號"!他們何必報警?就直接反告我們…

我們對九個歹徒惡鄰提告兩次(刑事罪),這九個人至今仍不去反告我們,如此違反常理的事情竟發生在台灣這個法治社會!擺明了集體犯案集體包庇、集體喪心病狂謀殺我們兩個人單勢孤的女同性戀!!!


高雄市警方,你們若畏懼這個做惡集團(灣愛街35,39號)背後的惡勢力,而不敢將他們繩之以法,請你們敦促他們要有點人類基本羞恥心,趕快去反告我們,而不是繼續造謡造假和我們亂扯關係!!邪惡變態至極!!!......

天底下有哪個不做壞事的良民甘願被誣告?又長年被公然誣衊侮辱(不論是視實還是網路)而遲遲不反告?高雄市警察,你們是在說什麼違背良知的可惡笑話?!
更何況,"灣愛街35號"這户全世界最無恥變態的歹徒惡鄰,早已多次聚眾在我們緊閉的大門前恐嚇我們:"竊聽你們又怎樣?報警?找死!…" 歹徒惡鄰早已囂張承認他們犯法犯罪的惡行,警方卻極力替他們脱罪漂白,這究竟代表什麼意涵??……

我們兩個相愛相依33年的女同性戀,是清清白白,行為端正,人際單純,真正良善,不做壞事的弱女子,卻被這個做惡集團(高市灣愛街35,39號)夥同不肖員警,長年暗中抹黑誣衊毀謗,將歹徒他們自己的種種犯罪惡行造謠到我們頭上(賭博,吸毒,賣淫,偷竊, 滛亂)…甚至造謠我們是冒用他人身份的可疑人物…或是有精神病的危險人物…這些造謠的犯罪手段都是為了綁架謀殺我們預做準備!

歹徒惡鄰"灣愛街35,39號"因為做賊心虛至今不敢去反告我們,只想慫恿其警察同夥利用公權力(或不穿制服)犯案,綁架謀殺我們!!…我們親耳聽過"灣愛街35號"的歹徒(當時夜深人靜) 在我們大門外,如何慫恿挑撥其同夥警察對我們做犯法犯罪惡事……

以下附圖為:這二十年來,從台北到高雄,我們因為這個做惡集團對我們種種的犯罪惡行,前往報案的警察局~~~
警察辦案或許還要看許多人的臉色,像我們這種没有任何關係背景的受害者,並非他們要幫助的對象;何況我們所遭遇的不是普通的歹徒!警察不會替我們抓歹徒,每一個警察局的警察都建議我們搬家,…於是我們不停搬家,最後從台北搬回高雄……結果這批歹徒依然不放棄他們的犯罪惡行,依然派不同的歹徒住到我們隔壁或樓上樓下當我們鄰居…因此,建議受害者搬家這個方法,對於這種非比尋常的做惡集團而言,是没有用的!!!……

~~台北市信義分局

台北市六張犁派出所

台北市五分埔派出所

高雄市鼎山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