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日 星期六

刑事提告三聯單

🔴陳約伸與孫淑玲(Jill and Li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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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們兩個在一起32年的女同性戀(陳約伸、孫淑玲)對歹徒惡鄰(灣愛街35,39號)共九人所提起的刑事告訴三聯單,罪名是:妨害名譽、妨害秘密、恐嚇、竊盜、毁損、偽造文書……
這5,6年來我們共提過兩次刑事告訴,這是三民區鼎山派出所在我們做完筆錄之後,開給我們的報案三聯單。
從台北到高雄,二十多年來,這個恐怖變態做惡集團沒有一天不對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根本不知他們是誰的女同性戀做壞事!他們的惡行包括:日夜隔牆竊聽我們的生活隱私、跟蹤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到處散播謠言破壞我們的名譽、以編造的謊言在暗地裹毁謗我們,最恐怖的是造謠造假(偽造文書及照片影像)和我們亂扯關係,破壞我們的人際、工作,以人海將我們圍困成孤島,讓我們四處碰壁,生活陷入困境!即使我們在台北搬家數次,最後還搬回高雄老家,這個做惡集團依然使用同樣犯罪手法加害我們:把原有住户趕走,再派歹徒住到我們隔壁或樓上樓下當我們隣居,集體竊聽監視圍困我們,我們外出,他們便闖空門偷竊,還破壞我們的電器,偷裝針孔偷窺……
我們至今仍不知這批歹徒為何要以如此變態邪惡的犯罪手段置我們於死?!我們根本不認識他們!!!!!!
這批歹徒之所以敢長年對我們兩個女同性戀做壞事,囂張狂妄到無法無天,是因為有不肖民代、不肖員警、不肖公務人員包庇(包括鄰里長),還有灣愛街上有太多住户為了犯罪不義之財已淪為他們的共犯同夥!
自從我們從台北搬回高雄,這十幾年來我們不止提過兩次刑事告訴,報警無數次…所有能投訴的信箱都寫過不止一次~~總統府(馬英九時代)、行政院長、警政署長、法務部、高雄市警察局長…奇怪的是無論哪個層級最後都會把這案子丢回我們的轄區警局~~鼎山派出所…結果都一樣:浪費時間!! 警察繼續包庇歹徒,歹徒依舊囂張…

歹徒惡鄰(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因為做賊心虚,至今仍不敢去反告我們!就連我們的兩次提告,都被胡亂結案。我們從不曾收到正式公文,這輩子從未上過法庭!










1. 我們是兩個人際單純,生活圈狹小的女同性戀,也是真正良善的普通百姓。我們不認識任何歹徒,既無瓜葛也無往來,至今仍不知他們是誰?從哪裡來?也不知道他們為何要長年迫害我們?!
只知道他們是個龐大的做惡集團,掛勾許多不肖公務人員(包括鄰里長,警察…)
2. 這20幾年來,從台北到高雄,無論我們搬到哪裡,這個做惡集團都派歹徒尾隨,住到我們隔壁或樓上樓下,惡意搬來當我們鄰居;甚至收買原有住户成為他們的同夥。
3. 這個做惡集團使用匪夷所思,變態至極的犯罪手段迫害我們…
(A) 在他們住家牆上裝設高科技竊聽器材,一年365天,曰日夜夜,分分秒秒竊聽監視我們在自家屋內的一舉一動。
(B) 當我們外出,不論到哪裡,他們就尾隨跟蹤,集體監視我們的行動。還長年闖空門,偷裝針孔攝影機,偷窺我們在屋內的一舉一動,且無所不偷竊,連半包鹽都偷。因為我們没有任何值錢的財物,歹徒惡鄰於是偷用並破壞我們的電器,還造謠他們是租房子在我們家的房客,或者我們家(灣愛街37號)是他們(灣愛街35號)所有,我們是租屋的房客。
(C) 天羅地網圍困我們,孤立我們,破壞我們所有的人際,到處散播謠言誹謗我們的名譽,編造虛假情節和我們亂扯關係,誣指我們與他們有各種瓜葛…甚至偽造文書影像在現實中及網路上散播誣衊我們。
(D) 交代施壓所有的商家及企業不要僱用我們,讓我們長年四處踫壁,以致生活陷入困境。
(E) 拿我們當幌子到處招摇撞騙,甚至以我們的代言人自居。
(F) 歹徒惡鄰(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5,39號)隨時伺機要綁架謀殺我們…因為我們不會到任何危險的地方,進出門的那一刹那就是最危險的時刻!他們甚至掛勾警察,企圖誣陷我們成罪,假藉公權力綁架我們!
(G) 每天既竊聽又惡意吵鬧我們!時常恐嚇驚嚇我們,意圖使我們心生恐懼,無法安居,一直搬家!…(多年前35號的歹徒還曾聚眾到我們緊閉的大門前嗆聲恐嚇:竊聽妳們又怎樣?…報警找死!)…我們若搬家,他們就重複所有的犯罪惡行,永無休止…
(H) 近年來我們開始在現實中及網路上控訴他們可怕的犯罪惡行,為了掩人耳目,這批歹徒便造謠我們有被害妄想症,失憶症,精神病…酗酒…
(I) 我們已提過兩次刑事告訴(共提告九人),門牆上也張貼了許多聲明公告,他們至今不敢去反告我們,卻持續所有的犯罪惡行,意圖將我們迫害至死!



歹徒惡鄰(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夥同其共犯(包括灣愛街上其他住户以及不肖公務人員)不停散播謠言誣衊我們兩個女同性戀是精神病,卻不敢拿著他們在暗地裡散播的所謂"證據",或帶著許多幫他們做偽證的同夥去反告我們……即使我們已提過兩次刑事告訴,多年來在現實中及網路上不斷揭發控訴他們變態邪惡的犯罪惡行…為什麼他們不敢反告?
因為誣指我們是精神病對這個做惡集團最有利!因為他們偽造太多文書影像照片和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的女同性戀亂扯關係,破壞我們的名譽,那些偽造的文書及任何歹徒惡鄰都不能也不敢上法庭!
何况他們是集體造謠,集體犯罪集體包庇,集體霸凌迫害我們兩個人單勢孤的女同性戀,只要他們背後的惡勢力繼續撐腰,警察不將他們繩之以法,這批歹徒(灣愛街35,39號)及其共犯同夥認為只要無恥地繼續他們所有的犯罪惡行∼∼竊聽偵測、跟蹤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造謡抹黑、破壞我們的名譽...努力將更多人拖下水,成為他們的共犯...總有一天他們必定能够達到犯罪目的!
而不停誣衊我們是精神病,既可讓不知情的人不相信我們的控訴,還可唆使與他們掛勾的不肖警察,假藉公權力羅織我們罪名綁架我們!
不論我們是被嚇走或不堪騷擾,不敢再住在我母親孫蘇珠霞留下來的屋子(灣愛街37號);或是被綁架謀殺至死…這個不知哪來的恐怖變態做惡集團(灣愛街35,39號)就可以順利且輕易搶奪侵佔我們的屋子!還可以把他們長年拿我們當幌子到處招摇撞騙,詐騙不知情者的錢財…種種犯罪責任推託到我們頭上…
這就是歹徒惡鄰的如意算盤!
這批歹徒以此種邪惡的犯罪手段不知謀害過多少人,搶奪過多少人的生命財產?!還造謠受害者是精神病,如此可惡,喪心病狂,超乎想像!😠😠



多年來警方一直試圖將歹徒惡鄰(高市灣愛街35,39號)這個變態做惡集團無端加害我們兩個女同性戀的刑事案件導向"私人糾紛"…直接或間接,有意或無意幫歹徒造謠和我們亂扯關係(110的警察甚至誣指我們住在"灣愛街35號",我們報警是因為自家糾紛…)
可惡至極!事實上,我們倆住在"灣愛街37號,我們不認識任何歹徒惡鄰!警察刻意(或惡意)淡化這個做惡集團的邪惡程度,只為了模糊焦點,誤導一般正常人,不讓太多人知道事情真相,因此而心生警戒!不論是在網路上或現實生活中,看到聽到我們對歹徒惡鄰的控訴的人,若被欺騙唬弄,誤以為我們是與歹徒有糾紛或瓜葛才會遭害,自然覺得事不干己!如此一來,就算有歹徒(像是灣愛街35,39號)這種做惡集團搬到隔壁當他們的鄰居,他們也不會察覺有異,還會欣然接受歹徒的偽善的好意,最後落到被害到莫名其妙的下場,或許還要怪天怪地,怪自己命運多舛,或居家風水不好…被偷搶到不知不覺,可能還把扮白臉的偽善歹徒當成慈悲無比的救命恩人……
讓被害者完全没有警戒心防,歹徒偷搶拐騙的惡事才能做得順心順利!
這批歹徒以隔牆竊聽(包括竊聽電話)的犯罪手法為基礎,日積月累熟悉被害者,如果又能成功詐騙受害者,就幾乎無惡不成就: 無論是暗地裡偷竊,或是表面偽善的搶奪,不論是有形或無形的犯罪利益,也不論是財產或生命……

歹徒惡鄰(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這個變態做惡集團,從台北到高雄,不同的歹徒使用相同的犯罪手法:
在他們自家屋內裝設竊聽偵測器材"隔牆"竊聽我們的生活隱私,偵測偷窺(闖空門偷装針孔攝影機) 我們在屋內的一舉一動,以此變態可怕的犯法犯罪惡行,長年干擾騷擾我們,四處散播謠言毀謗我們,讓我們無法安居樂業,逼得我們到處搬家,迫害我們陷入困境,在迫害我們的過程中,他們不停將其他人拖下水,越多人成為其共犯,他們就越得利…這批歹徒似乎將加害我們兩個女同性戀這件惡事,搞得像"老鼠會"一樣……
警察不知道嗎?警察當然比我們受害者還清楚千萬倍…這批歹徒究竟在暗地裹搞什麼鬼!!!!!!!……
重點是:我們不認識他們,既無瓜葛也無往來,至今仍不知他們是哪裡搬來的變態歹徒!!!……我們兩個相愛相依32年的女同性戀是純粹無辜無知的受害者!!
這個做惡集團不停造謠造假(偽造文書)和我們亂扯關係,既毀壞我們的名譽,又欺矇一般大眾,是這個案件當中最邪惡變態恐怖的犯罪手段!!

請問高雄市警察:我們已經提過兩次刑事告訴,你們什麼時候才要派電信警察來偵測這個做惡集團(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装設在他們自家牆上的竊聽器材?不要再推託說謊你們找不到證據!既不派電信警察來偵測,也不教歹徒惡鄰去反告我們,只是不停誤導模糊焦點,放任歹徒持續竊聽跟蹤,監控我們的一舉一動,並造謡造假和我們亂扯關係,究竟是什麼意思?!…你們要怠忽職守到什麼時候?直到我們兩個女同性戀被害到只剩一人,你們才要幫歹徒惡鄰出手假藉公權力綁架我們,是不是?......(附註:這句話確實出自某個警察之口,必是"灣愛街35號"的共犯同夥,幾年前到歹徒惡鄰門前交待他們稍安勿噪,等到我們剩下一個人時,他們(警察)再來收拾……


請問高雄市警察:我們已經提過兩次刑事告訴,控告歹徒惡鄰(灣愛街35,39號)共九人,你們若查無實證,我們就是犯了誣告罪,你們什麼才要教這九個歹徒來反告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的女同性戀???!!

我們對歹徒惡鄰(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5,39號)的控訴是現在進行式;我們若誹謗侮辱了他們,也是現在進行式;我們若誣告了他們,九個被我們提告兩次的歹徒隨時可以去反告我們!為什麼他們不?!
更何況,我們總共告了9個人!9個!不是一個或兩個!這九人竟如此同心同意,沒有一個要來反告我們…世上有這種事嗎??…
因為這批歹徒偽造太多影像及文書,和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的女同性戀亂扯關係,因此而做賊心虚,不敢反告我們!

歹徒惡鄰(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因為做賊心虚,至今仍不敢去反告我們!就連我們的兩次提告,都被胡亂結案。我們從不曾收到正式公文,這輩子從未上過法庭!

每天報警的是我們兩個女同性戀:陳約伸與孫淑玲!不是"高雄市灣愛街35號"!他們何必報警?就直接反告我們…

我們對九個歹徒惡鄰提告兩次(刑事罪),這九個人至今仍不去反告我們,如此違反常理的事情竟發生在台灣這個法治社會!擺明了集體犯案集體包庇、集體喪心病狂謀殺我們兩個人單勢孤的女同性戀!!!


高雄市警方,你們若畏懼這個做惡集團(灣愛街35,39號)背後的惡勢力,而不敢將他們繩之以法,請你們敦促他們要有點人類基本羞恥心,趕快去反告我們,而不是繼續造謡造假和我們亂扯關係!!邪惡變態至極!!!......

天底下有哪個不做壞事的良民甘願被誣告?又長年被公然誣衊侮辱(不論是視實還是網路)而遲遲不反告?高雄市警察,你們是在說什麼違背良知的可惡笑話?!
更何況,"灣愛街35號"這户全世界最無恥變態的歹徒惡鄰,早已多次聚眾在我們緊閉的大門前恐嚇我們:"竊聽你們又怎樣?報警?找死!…" 歹徒惡鄰早已囂張承認他們犯法犯罪的惡行,警方卻極力替他們脱罪漂白,這究竟代表什麼意涵??……

我們兩個相愛相依33年的女同性戀,是清清白白,行為端正,人際單純,真正良善,不做壞事的弱女子,卻被這個做惡集團(高市灣愛街35,39號)夥同不肖員警,長年暗中抹黑誣衊毀謗,將歹徒他們自己的種種犯罪惡行造謠到我們頭上(賭博,吸毒,賣淫,偷竊, 滛亂)…甚至造謠我們是冒用他人身份的可疑人物…或是有精神病的危險人物…這些造謠的犯罪手段都是為了綁架謀殺我們預做準備!

歹徒惡鄰"灣愛街35,39號"因為做賊心虛至今不敢去反告我們,只想慫恿其警察同夥利用公權力(或不穿制服)犯案,綁架謀殺我們!!…我們親耳聽過"灣愛街35號"的歹徒(當時夜深人靜) 在我們大門外,如何慫恿挑撥其同夥警察對我們做犯法犯罪惡事……

以下附圖為:這二十年來,從台北到高雄,我們因為這個做惡集團對我們種種的犯罪惡行,前往報案的警察局~~~
警察辦案或許還要看許多人的臉色,像我們這種没有任何關係背景的受害者,並非他們要幫助的對象;何況我們所遭遇的不是普通的歹徒!警察不會替我們抓歹徒,每一個警察局的警察都建議我們搬家,…於是我們不停搬家,最後從台北搬回高雄……結果這批歹徒依然不放棄他們的犯罪惡行,依然派不同的歹徒住到我們隔壁或樓上樓下當我們鄰居…因此,建議受害者搬家這個方法,對於這種非比尋常的做惡集團而言,是没有用的!!!……

~~台北市信義分局

台北市六張犁派出所

台北市五分埔派出所

高雄市鼎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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