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6日 星期六

為什麼我們兩個女同性戀到現在還沒有活活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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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約伸與孫淑玲(Jill and Linda)
我是孫淑玲,2001年我和約伸搬回高雄老家(高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這個不知哪來的做惡集團依然持續迫害我們,讓我們十幾年找不到工作(只有在2016,5~10 月,我在高雄愛買工作,直到其結束營業)……我們兩人至今還没有活活餓死,是因為我的親手足大哥"孫銘源"(住在台北)的接濟,條件是-----斷絕手足關係,我答應了,為了有飯吃,我只能答應!!!
至於我們家(灣愛街37號),我大哥孫銘源說就讓我住到我有能耐搬走為止。
必須如此聲明是因為:歹徒惡鄰(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這個做惡集團,不停造謠造假(偽造文書加上闖空門)和我們兩個女同性戀亂扯關係,誣指我們與他們有骯髒瓜葛……甚至造謠我們的生活過得多奢侈,而事實上我們不認識任何歹徒,也不與任何人往來,更從未與這批歹徒有過任何瓜葛!
這十幾年來我們的生活是在貧窮線以下,通常一天只吃兩餐,一包不到10的泡麵時常是我們的主餐…
最近(2018,6) 我們不得已買了一輛腳踏車,因為近二十年的舊腳踏車已經老舊不堪,又被這個做惡集團不停破壞,鏈條斷裂,再也無法修理,只好到家樂福買台新的。我們必須挨餓好幾個月才買得起這輛車…
這批長年竊聽跟蹤迫害我們的歹徒造這種可惡的謠言就為了讓一般人不相信我們的實話,進而對我們產生不正確的觀感…這批歹徒如此可惡變態的犯罪手法,已超乎言語能形容!!……











1. 我們是兩個人際單純,生活圈狹小的女同性戀,也是真正良善的普通百姓。我們不認識任何歹徒,既無瓜葛也無往來,至今仍不知他們是誰?從哪裡來?也不知道他們為何要長年迫害我們?!
只知道他們是個龐大的做惡集團,掛勾許多不肖公務人員(包括鄰里長,警察…)
2. 這20幾年來,從台北到高雄,無論我們搬到哪裡,這個做惡集團都派歹徒尾隨,住到我們隔壁或樓上樓下,惡意搬來當我們鄰居;甚至收買原有住户成為他們的同夥。
3. 這個做惡集團使用匪夷所思,變態至極的犯罪手段迫害我們…
(A) 在他們住家牆上裝設高科技竊聽器材,一年365天,曰日夜夜,分分秒秒竊聽監視我們在自家屋內的一舉一動。
(B) 當我們外出,不論到哪裡,他們就尾隨跟蹤,集體監視我們的行動。還長年闖空門,偷裝針孔攝影機,偷窺我們在屋內的一舉一動,且無所不偷竊,連半包鹽都偷。因為我們没有任何值錢的財物,歹徒惡鄰於是偷用並破壞我們的電器,還造謠他們是租房子在我們家的房客,或者我們家(灣愛街37號)是他們(灣愛街35號)所有,我們是租屋的房客。
(C) 天羅地網圍困我們,孤立我們,破壞我們所有的人際,到處散播謠言誹謗我們的名譽,編造虛假情節和我們亂扯關係,誣指我們與他們有各種瓜葛…甚至偽造文書影像在現實中及網路上散播誣衊我們。
(D) 交代施壓所有的商家及企業不要僱用我們,讓我們長年四處踫壁,以致生活陷入困境。
(E) 拿我們當幌子到處招摇撞騙,甚至以我們的代言人自居。
(F) 歹徒惡鄰(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5,39號)隨時伺機要綁架謀殺我們…因為我們不會到任何危險的地方,進出門的那一刹那就是最危險的時刻!他們甚至掛勾警察,企圖誣陷我們成罪,假藉公權力綁架我們!
(G) 每天既竊聽又惡意吵鬧我們!時常恐嚇驚嚇我們,意圖使我們心生恐懼,無法安居,一直搬家!…(多年前35號的歹徒還曾聚眾到我們緊閉的大門前嗆聲恐嚇:竊聽妳們又怎樣?…報警找死!)…我們若搬家,他們就重複所有的犯罪惡行,永無休止…
(H) 近年來我們開始在現實中及網路上控訴他們可怕的犯罪惡行,為了掩人耳目,這批歹徒便造謠我們有被害妄想症,失憶症,精神病…酗酒…
(I) 我們已提過兩次刑事告訴(共提告九人),門牆上也張貼了許多聲明公告,他們至今不敢去反告我們,卻持續所有的犯罪惡行,意圖將我們迫害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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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來没有申請過信用卡,從不曾有卡債!

現代人幾乎人人都擁有信用卡,尤其在台灣發卡浮濫,以此變相鼓勵消費(或鼓勵負債)。
我們兩個相愛相依32年的女同性戀(孫淑玲,陳約伸)這輩子從來不曾擁有過信用卡,從來都使用現金消費,因此我們不曾有過卡債!更不曾與所謂的地下錢莊打交道……我們寧可被害到活活餓死,也不可能自跳陷坑!!
我們從來不曾為了向任何人借貸而簽署任何借據或本票,若有人見過此類文書,那就是偽造的,請提供給我們,我們必定提告造謡造假的歹徒!
若有歹徒掛勾不肖公務人員,冒用我們的身份去辦卡,被我們發現,必定提告!
我們名下無資產,也無負債,在這世上我們惟一的債主就是我大哥~孫銘源(住在台北)~!
這批不知哪來的變態歹徒(灣愛街35,39號)不停造謠造假(偽造文書)和我們兩個既不曾與他們有往來,也不曾有瓜葛的女同性戀亂扯關係,到處誣衊破壞我們的名譽,他們之所以敢如此無法無天,是因為有太多不肖公務人員都淪為歹徒的共犯同夥(包括鄰里長及警察),他們集體犯罪,集體包庇,欺人太甚,可惡至極!!

附註:為什麼我們從來不想申請
信用卡?因為我們認為:為了日常消費而向銀行預支款项,再去支付利息,是件很划不來的事情。對於我們而言,信用卡是不必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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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來不曾與任何人合夥投資買賣任何東西

我們兩個女同性戀年輕時曾經在工廠工作,當過作業員; 我們也曾經在政府機構上班,是公務人員; 我(陳約伸)曾經是文字工作者,撰文維生…或在出版社工作,擔任過美工人員; 我們倆也曾經是打字人員; 淑玲還曾經在台北的"明德春天百貨公司"任職過數年的收銀員。
我們擔任過以上這些工作,就是不曾做過生意,不曾做過商人(不論是在現實中或網路上)!更不曾和任何人合夥投資買賣過任何東西!!

歹徒惡鄰(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這個不知哪來的犯罪做惡集團,為了詐騙不知情的人,更為了合理化他們的犯罪惡行,徹底破壞我們的名譽,夥同不肖公務公員(包括警察以及鄰里長),還有許多共犯,包括灣愛街上許多被收買的住户,長年造謠造假(偽造文書)和我們兩個完全不知他們是誰的女同性戀亂扯關係,誣指我們與他們有金錢或其他骯髒瓜葛,甚至連不知哪來的小孩都造謠到我們頭上...可惡變態至極!
一般人很容易被唬弄,或自以為是,誤認為我們和歹徒有糾紛或瓜葛,才會成為受害者,才會被這個做惡集團長年隔牆竊聽,跟蹤造謠破壞名譽…
事實不然!難道所有被偷被搶被害的受害者都是和加害者有瓜葛才會被害嗎??????……
歹徒犯案的目標必定是和他們有瓜葛的人嗎???……
當然不是!
弱小的、人單勢孤的、絕對無力反抗的,像我們這種真正良善的弱女子,最容易成為歹徒的犯罪目標!尤其這個做惡集團成員龐雜,又有惡勢力包庇,他們遂把惡事做得安心自在,完全不怕法律制裁,甚至造謠他們是在做好事…

當我們在網路上留言揭發控訴歹徒惡鄰(高雄市灣愛街35,39號)這個做惡集團對我們的犯罪惡行,居然有人回應嗆聲:做好事不行嗎?!

這二十幾年來,不論我們搬到哪裏,這個做惡集團都派不同的歹徒惡意搬到我們隔壁或樓上樓下當我們鄰居,日夜隔牆竊聽我們,這是好事嗎?跟踪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造謡造假(偽造文書影像)和我們亂扯關係,毁謗汚衊我們的名譽是好事嗎??……

把不知哪來的小孩造謡到我們兩個女同性戀頭上又算什麼好事?....
長年無端無理集體迫害霸凌我們,暗中鬥爭我們,把我們兩個完全不知他們是誰的女同性戀迫害到無路可走,一無所有,這批歹徒依然不放棄綁架謀殺我們的意圖,這也是好事嗎?!……

當然啦,對於這批無惡不做喪心病狂的歹徒而言,偷拐搶騙是好事,暗中把無辜的人害死,不僅不必償命,還可因此得利,更是天大的好事!

這二十年來,這個做惡集團還不知冒用我們的身份(陳約伸、孫淑玲)做過多少壞事,詐騙過多少人!尤其是我的名字~~陳約伸,非常不女性化,必定遭男的歹徒冒用,以此誣衊我的同性伴侶"孫淑玲"是異性戀……
好可怕的犯罪手段,為了和我們兩個女同性戀亂扯關係,這個做惡集團無謠不造,無謊不說,無恥至極!

更可怕的是既冒用我們的身份,又散播謡言(甚至偽造文書)誣指我們不是陳約伸,不是孫淑玲...如此恐怖的犯罪手段,超乎想像,邪惡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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